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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斑马线前车不让人再酿惨剧:女童被碾死!监控视频再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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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2:05
从法律上讲,理由,道德行为,礼貌,根据现实情况,车主司机是个高等教育有头脑的人,走路的人必境是备勉很多种的头脑状况,何况是人行道,而不是车子必须在急时过的时间,就是车子过的时间也不应该顾意撞人冲过。请国家法律要过高严惩对这些车主判决判刑扣除车主所有一切行为财务,别也为有保险公司车就无所作为去犯法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2:05
法律应规定,对这种漠视生命的肇事者行为予以从严惩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否则,碾死撞伤行人,只是轻描淡写的处罚一下,能引起行车人警醒吗?希望全社会呼吁,强化立法,从根源上去治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2:05
那个开远光灯的也有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2:06
司机要么在玩手机要么是酒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2:07
坚决支持车让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2:11
不能建立在该让的法律理念上,首先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生命可贵,机动车有机戒故障和人为驾驶技术原故,所以学会安全保护自已的理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2:12
这住兄弟说话要记德哈!

发表于 2018-12-5 12: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遇有灯控的路口必须人车守规矩才能做到万无一失,俗话说互敬才会和睦嘛,没有灯控的路口必须车让人,俗话说让人一步海阔天空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2:13
这种情况极有可能是在看手机或者走神了,只是猜测
发表于 2018-12-5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机有责是肯定的,但是行人也太大意了,不能把自己的性命交给他人是一个浅显的道理,明明车来了,你也可以避让,不要相信他一定会让你,除非车停了你再走,所以,小孩之死大人是有责任的,尽管事故责任确实是司机承担,但丧子之痛却要当事人承担。奉劝大家,即便是有斑马线有红绿灯,也不要以为自己就是安全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2:16
司机大坏了,应该重重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2:17
关键是要分析事故的原因来警告他人...毕竟谁也不想这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2:20
斑马线应没置行人红录灯。我们这有的斑马线一天不停地就有人过,你说你是让还是不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2:21
你些棒槌,让不让也要看情况三,时时刻刻都让你会助长人人都去冲红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2:23
该死的司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2:23
为什么不能多建点人行立交,哪怕建窄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2:24
司机是看到人了的,居然没停车还在闪灯,意思是就不让你,你咬我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2:29
小车驾驶员也不需要用远光闪人催促过马路吧,搞得来向车辆也开始用远光灯对闪

发表于 2018-12-5 12: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名资深驾驶员教练,我想谈谈我的看法,其实在道路交通参与中,不管是汽车驾驶员还是非机动车以及行人都应该礼让对方注意安全。 我经常给学员灌输我们开小汽车在道路上行驶要远离大货车和非机动车以及行人。
       在大货车面前我们是弱势群体,大货车视线盲区大,一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我们可能会付出血的教训,甚至是生命的代价。同理,在非机动车和行人面前他们又是弱势群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我们可能会因为责任的划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或者刑事责任。不管责任在哪一方,这些都是每一个交通参与者不愿意看到、更不愿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避免自己成为交通事故的参与者呢?其实很简单,除了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在交通参与者中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更重要的是作为弱势群体的一方更应该注意自身安全。
       汽车驾驶员要防御性驾驶,作为行人更应该防御性行走,我们不能完全相信汽车在行驶过程中百分百会让你。对、机动车是不敢故意撞你,但是你不知道汽车驾驶员是不是新手,包括走神、打电话、疲劳驾驶、酒驾、身体状况异常、有没有被其他什么事物吸引了注意力而没有看到你,这些都很可能对自身安全产生威胁。
        祝愿天下所有交通参与者幸福平安!我是一名汽车驾驶员,我也是一名行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2:32
这就是互不相让的后果,可怜了那孩子。女子想车该让我我是行人,驾驶员想老子全保怕你个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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