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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重庆4岁男童玩耍冲上马路被车碾压受伤,警方:双方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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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21
应该没有减速形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21
应为小孩为主要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23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来没有说弱势或强势,白痴法律。重点在于平等。老百姓打了王子,是否只需要付医药费即可,因为老百姓弱势群体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23
司机寃啊,不要说汽车,就是自行车遇上这事也停不下来。小孩的家长有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24
所以开车的师傅们,不是高速公路开慢点吧,尤其是居住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25
管司机屁事啊,说要避让的,你出来给我演示下,怎么避让的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25
人有人道,车有车道,各行其道。交警和法律和稀泥的做法造成了不必要的成本。就是因为这些和稀泥的法律,中国每年多死了好多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25
zzcfrgt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27
看孩子是次要,玩牌或喝苶是主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27
中国特色,法律同情弱势群体!一贯如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28
凭什么啊,国家就是因为这样在执法,才让国人的法律意识超级单薄,换成我也会潜意识里认定“怕个毛啊,谁敢撞我就准备好钱”。所以才有横穿马路,不遵守法规等一系列现象。合适才能把法律不折不扣的执行。消除国人的侥幸心理,又靠心理。才回真正的减少类似的惨痛事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29
全部取消机动车上路,行人就安全?交警一定失业。行人如果跌死,政府要负责。行人是弱势群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29
既然是小孩突然出现,驾驶员不可能会发现,我认为驾驶员没有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30
同筹责任?带孩子的监护人干什么吃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30
这司机的确冤枉!车速不快,被小孩突然袭击!司机无错!人的反应速度是0.7秒!喊你试试,你就晓得了!熊孩子的确是家长管理疏忽!难判啊!走保险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31
唉,监护人一定要看好娃娃,平时要给他讲过马路先左右看看,是否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31
撞死背时,中国法律应该修改了,过时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32
法律不公评,为什么同等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37
所谓的弱势群体?可笑。如果国家狠心下来,严格执法,老百姓就不会有侥幸心理,就会认真的旅行自己的监护责任。法律是用来执行的,是规范一个标准的,而不是人情执法,法律面前没有弱势群体,强势群体之分。别人都说国外法律好,人家法律意识强 ,不否认。但是他们的法律执行和百姓的强悍法律意识也是经过惨痛教训后,狠心严格执行下来而养成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7 13:37
tomhen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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