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场镇,位于通江县西北部,距县城38公里,居东经107度10分,北纬32度8分,东与钟凤、南与涪阳、西与陈河、北与板桥、清浴接界,乡人民政府驻地新场坝。新场镇辖12个村,1个街道居委会,93个村民小组,共有4492户,总人口18600人,其中农业人口17640人。幅员面积80.60平方公里,现有耕地11800亩,其中田7400亩,地4400亩;海拔396—1340米,森林覆盖率48%。年平均降雨量1249毫米,平均气温15.6℃,无霜期253天。经济以粮食和生猪为主,主产水稻、小麦、油菜、玉米等农作物;养殖业以养猪、牛、羊为主,年粮食总产量6040吨,其中油菜吨。年出栏猪21500头,牛2400头,羊2800头。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384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93元。
——《百度百科》
新场,位于通江县北部。因治新场坝而得名。(一)民国前期自治乡。包括新昌里一、二、三甲和南山里六甲,东界流二沟,南界杨柏河,西界白院寺,北界青峪口。(二)民国二十一年,(1932)冬月红四方面军入川建立川陕省时置新场坝乡,属红江县新场坝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三月红军撤离后省。(三)民国后期所置乡,属第三区。(四)1951年新置乡人民政府,属涪阳区。1958年改建新场公社,1967年更名新胜公社。1973年复名新场公社,1983年复建新场乡,辖10村,地理面积80。2平方公里,主产水稻、小麦、玉米、油桐,特产银耳、木耳、花生、甘蔗、白肋烟,有石油。
——《通江舆地词典》
新场,在小通江中游东岸河畔,东南距县城38公里。居北纬32°08′,东经107°10′,海拔427米。旧名新昌坝,因地处河岸一平坝,明代置新昌里于此,并兴场市,故名。近人改“昌”为“场”而成今名。民国初置新场乡。1933年10月川陕省红江县移治于此。民国29年(1940)8月,复置新场乡。自1951年起为新场乡人民政府驻地。旧有街道,毁于1974年特大洪灾。新街沿山麓呈线状布列,场周有“中共川陕省委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川陕省地方武装代表大会”会场和“红四方面军彭杨学校”遗址,场北姚家坝有开采石油、天然气的“涪阳坝构造”第二口探井。
——《通江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