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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女婴被大狗撞摔致十级伤残 狗主拒赔10万被拘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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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23
说的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25
不赔偿 判10年 害怕人还比狗重要 最讨厌养狗不教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26
继续上诉 必须赔偿还得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27
养狗没管理好,在公共场所伤害人,狗主应该负全部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27
养狗,应该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28
我见过一个老太太溜狗,那狗狗戴了口套,狗狗挺小也挺可爱,顿时对老太太心生好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29
养狗应该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29
不会管宠物的人,就应该上黑名单。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宠物。国法才给它十五天太轻了,人家孩子要一人生来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31
五十万还差不多,注意安全,养什么狗啊,不是钱的原因,是人生安全的保证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31
爱狗协会不是爱狗吗,可以找爱狗协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34
十五日行政拘留算轻了,但是孩子留下终身残疾,养狗可以管好请不要伤害无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35
是我说10万都少了,整得别人好痛苦,我看现在很多人宝里宝气的,养点狗比他父母还好点,对他的父母都没有那么好,咬着人就是狠狠地赔偿。,有时带着娃娃进电梯吓得娃娃不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36
好好的一个小孩就这样废了才赔十万,必须严惩养狗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37
对于这种养狗的杂种就应判重刑,这种畜牲对‘和谐社会’就是祸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37
既然要养狗就要承担债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48
现今这么好的国家,伤残是金钱买不到的,10万是一种危不足到的补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50
才赔10万元,精神痛苦和不断医治的劳累都不止10万元,赔得太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51
哦哟,你狗日自己养的狗撞倒并咬伤人家女婴还想来个离柜不认,这样就好让法官弄你狗日来处重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52
狗肉火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9:54
应该判狗父亲赔一百万,法院判得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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