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18919|评论: 442

[四川手机报] 女婴被大狗撞摔致十级伤残 狗主拒赔10万被拘15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2-11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7日下午两点多,经过近半个月的走访调查、蹲守,三亚中院执行干警终于在一家饭店找到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冯显为,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冯显为被拘传后仍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于当天下午被司法拘留。

事情还要从2017年12月29日说起,当天下午,许某抱着自己七个月大的女儿廖某某在三亚市金鸡岭社区东一巷路口附近散步,不料,从身后窜出一只大狗,从许某胯下冲过,将许某绊倒,导致孩子也摔倒在地上,造成头部、脸部和腿部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且该狗还咬伤了孩子的左脚。经医生诊断,廖某某左腿股骨骨折,骨骺损伤,可能留下后遗症。即使经过手术治疗,孩子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未来两年内都要持续进行复查。

手术后的廖某某,腰部及左腿打着厚重的石膏

图片来自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事故发生后,廖某某的父母将该狗的主人冯显为告上法庭。案经城郊法院审理,经司法鉴定廖某某因摔伤导致左股骨远端骨折累及骨骺评定为十级伤残,法院由此判处冯显为赔偿廖某某损失人民币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冯显为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廖某某的监护人于2018年7月25日向三亚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吴忠向被执行人冯显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不料,冯显为却跟执行法官玩儿起了躲猫猫,法定期限届满后不但未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在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时,冯显为嘴上答应着来法院协商赔偿事宜,挂了电话便没有了下文。执行法官认为冯显为的行为属于逃避履行责任,遂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并作出拘留决定书,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冯显为下达拘留决定书

图片来自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然而,就在强制执行工作进入关键阶段的时候,执行法官却发现冯显为搬了家,早已不知所踪,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经过一番考虑,执行法官决定带着法警深入到案发地附近走访调查,寻找冯显为的下落。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半个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冯显为的租住地,遗憾的是没有发现冯显为本人。于是执行法官决定与法警轮流在附近蹲守,等待冯显为的出现。

12月7日一大早,执行法警骑着电动车按计划准时来到冯显为租住地附近继续蹲守,当天上午并没有发现冯显为的踪迹。直到下午2点多,冯显为的身影终于进入了执行法警的视线,这时候的冯显为正骑着电动车准备出门,执行法警立即骑上电动车尾随其后,接着给吴忠法官打电话报告情况。最后,执行人员在一家饭店成功将冯显为控制,并拘传至法院。

冯显为被执行法警控制并拘传至法院

图片来自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在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劝解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之后,冯显为仍拒绝履行义务。为维护司法的尊严及权威,三亚中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以示惩戒。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2551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29
人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35
这就是养狗,又赔不起,又不管理的下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38
拘留十五天抵十万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38
养狗者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38
十万元,宁愿拘留也不想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40
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40
养狗又不管好狗,十五天太轻松了,关他十五年看他拿不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41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42
你所谓的吆儿又咬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42
必须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42
陪10万太少了,这小孩一辈子就毁了。我最讨厌那些把狗看得比人还金贵的狗人了。应该叫他狗日的陪1000000万都不会过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42
七个月,才这么小,就遭这么大罪!狗主人养狗又不管好狗,还拒不赔钱,简直没良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43
我觉得他逃避责任是对的,应该找几只大型犬把他也咬成10级残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43
又要想玩狗,又不赔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43
不要养狗了,有那点精力,还不如用来孝敬父母。我看见好多养狗的人,对狗比对父母都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43
是狗的主人,就应当是车伤人的性质一样。没钱就用财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43
关了还要拿钱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43
去牵一条藏獒来把狗主人也咬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1 16:44
法律应该立法对养狗人造成他人医疗费用一万以上量刑一年以上至多少年以下视费用而定,相信会有所好转。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