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派驻监督全覆盖是管党治党的重大创新,显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派驻纪检监察组由纪委监委派出、直接接受上级纪委监委领导,要始终牢记对驻在单位的监督不是同级监督、而是上对下的监督,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履行好“前哨”之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派驻监督要从三方面着力:一要精准发力,坚持抓关键少数与管住绝大多数相结合,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二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三要注重统筹兼顾,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实效。要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争当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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