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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男子遛狗不拴绳狗被撞死要赔偿 警方:不赔,狗主人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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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1:45
这样的警察才是真警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1:50
判的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1:53
讨厌乱养狗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1:54
这种就是好样的,讨厌那种遛狗不栓狗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1:59
不应赔是正常的,支持警察的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2:00
就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2:01
警察判得对!公民养昫要遵守法规,让社会更文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2:04
警察说得对;每次我去看我家房子里打扫卫生就发现成都五里墩四十三号院里的楼梯间很多狗屎,臭气熏得上下的路人老火得很,太脏了,臭得要死人,有时候还会釆在脚上真是气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2:12
没有拴住就是不该陪,警察叔叔做得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2:16
我上次也是同样的情况、但是警察叔叔也让赔了120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2:28
狗主子代狗无绳,活该,车无过。判的非常正确我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2:31
和解是什么意思?赔钱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2:31
这种养狗的碾死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2:32
活该,远离不守法的家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2:40
把狗主人拉出去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2:41
遛狗不拴绳或绳大长、狗被车辆撞死辗死、编入道法或有关规定。车辆不存担事故责任。无依据难分辩。

发表于 2018-12-14 12: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车主运气好,遇到一个不是泥水匠改行来的警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2:44
判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2:59
好批意思喊人家赔钱,不陪,咬到人了,跑的比他妈鬼还快,不承认够是他的了,这个人,简直不要脸,察叔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2-14 13:29
遛狗的人没事的时侯去看看你的父母吧!如果没了父母总应该还有其他亲人吧?难道你对狗的感情大于他们吗?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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