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男孩弑母获释,谁来监管他?
近日,湖南益阳沅江市泗湖山镇发生一起杀人案,12岁的吴某持刀将34岁的亲生母亲陈某杀害,引发不小的舆论争议。
就在人们讨论如何严惩弑母的小恶魔时,吴某毫发无伤的被释放了。益阳教育部门表示,吴某没满14岁,不能进行拘留或进少管所,所以被警方释放,由家长接回监管。
— 事 件 —
12岁男孩不服母亲管教弑母
12月3日,湖南沅江市政府发布通报称,当日12时24分,沅江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泗湖山镇东安垸村发生一起命案。接警后,市公安局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市刑警大队、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和勘验工作。
经查,受害人陈某(女,34岁,沅江市泗湖山镇人)被人杀死在自家卧室内,身上多处刀伤,嫌疑对象已锁定为其子吴某康(男,沅江市泗湖山镇人,六年级在校学生)。
最终,嫌疑对象吴某康被警方控制。经初步审讯,吴某康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被母亲打后心生怨恨,于12月2日晚9时许持刀将母亲杀死。12月3日上午,邻居发现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媒体报道称,吴某康的外公表示,女儿在村里参加酒席后会将剩下的肉和没开封的烟带回家,多场酒席下来积累了4包烟,事发当晚女儿发现4包烟被吴某康偷偷抽完了,一气之下打了他,也因此引发了母子冲突。而当晚10时许,吴某康还用母亲的手机给班主任发了一条请假信息。
— 后续 —
男孩被释放后安置成难题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2岁男孩弑母”案后续又引起了广泛讨论。由于是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12岁的吴某康目前已经被释放。有关他重返学校读书的问题,引发了其他家长的强烈恐慌和反对,人们生怕“他到学校里又犯事”。当地警方有关负责人无奈地表示,“他这么小,我们不可能把他怎么样。”
如今,因为同学家长的抵制,儿子重返校园之路并不如意。吴某康父亲希望政府能帮助儿子接受教育。如果有关方面希望自己在家里带小孩,他也将不会再外出打工。谈及未来,吴某康父亲并不赞同儿子回到村里。他称,儿子12月6日获释回家,家里人第二天就带其住到镇上的招待所。这么做,也是考虑到村里其他小孩害怕,同时也不想让自己小孩面对村民太多质疑。
来自学校、学生及家长的反对强烈,吴某康确实可能面临无处可去的尴尬境地。
是不是对于犯下滔天罪行的吴某,就只能“由家长接回监管”呢?
事实上,虽然吴某康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刑法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何为“必要的时候”,却缺乏系统具体的规定,因此影响了实践操作。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要送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应当从严控制,凡是可以由其家长负责管教的,一律不送”,显而易见,这样的规定也限制了对吴某康的收容教养适用。那么,吴某康可否送往专门学校(原工读学校)接受矫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有严重不良行为但并未达到违法犯罪程度的13至17周岁少年可以进入工读学校。由此看来,对吴某康的收容教养在工读学校执行并不合适。
— 深思 —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何以惩戒
一方面是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是几乎没有收容教养,两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相当于未成年作恶者几乎受不到实质性的惩戒教育。当前,校园霸凌和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不断发生。在此背景之下,不能再让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流于形式了。
相关部门理当重视,尽快让作恶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落到实处,让那些学校老师难以管教、其他家长不敢让孩子与其同校学习的严重问题少年,受到应有的惩戒、矫正和教育。
同时,回到这起案件,一个12岁的孩子冷漠、凶残,置亲情和伦理于不顾,以残忍手段杀害亲人,之后也没有任何悔罪的表现,甚至还认为,“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这是理所当然应由法律调整的反社会行为。
在立法和执法层面,理应有明确及应对是一方面,不让这样的暴力犯罪再次发生,更是需要我们的深思。
特别声明 | 以上消息参考自北京青年报、澎湃新闻、新京报,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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