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1月份,蓬安县环保局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表
关于对蓬安特驱种猪繁育有限公司的处罚,违反环境保护条例,超标排放养殖废水 ,处罚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强 处罚结果: 罚款5万元
关于对蓬安华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处罚,违反环境保护条例,超标排放养殖废水 ,处罚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晓红 处罚结果: 罚款2万元
关于对蓬安县碧溪协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处罚,违反环境保护条例,“无消纳土地、废水未综合利用、排入外环境” 处罚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澄鹏 处罚结果: 罚款10万元
关于对南充佳美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处罚,违反环境保护条例,“不正常运行水污染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瑞城 处罚结果: 罚款2万元
关于对蓬安县两路加油站的处罚,“未批先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法定代表人姓名: 蒋薄文 处罚结果: 罚款0.4万元
关于对蓬安县河舒镇永锋彩钢夹心板厂的处罚,“未批先建”、未采取符合环境保护标准“三防”措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仲永凤 处罚结果: 罚款3万元
关于对蓬安县嘉鑫盛门业有限公司的处罚,“未批先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法定代表人姓名: 苟杰 处罚结果: 罚款0.3万元
关于对南充兆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处罚,“未按要求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方案,未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跃武 处罚结果: 罚款2万元
关于对南充市先力建材有限公司蓬安县分公司的处罚,“未批先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法定代表人姓名: 阳亚嘉 处罚结果: 罚款5.94万元
关于对蓬安金溪农机加油站的处罚,“未批先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余世雄 处罚结果: 罚款0.15万元
关于对蓬安平头农机加油站的处罚,“未批先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法定代表人姓名: 祝华仁 处罚结果: 罚款0.1万元
关于对蓬安县徐家镇方广木业加工厂的处罚,“未规范储存固废”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法定代表人姓名: 祝海波 处罚结果: 罚款1万元
关于对蓬安县神舟砂石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罚,“未批先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文贵 处罚结果: 罚款16万元
关于对蓬安县隆固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的处罚,“未批先建”及“违反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贻崧 处罚结果: 罚款8.0937万元
关于对金坛冶金有限公司的处罚,“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法定代表人姓名: 汤其洪 处罚结果: 罚款3万元
关于对蓬安县恒诚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罚,“未按规定管理危废、未安装粉尘收集处理设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法定代表人姓名: 彭贵才 处罚结果: 罚款3万元
关于对蓬安富丽砂石有限公司的处罚,“未批先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法定代表人姓名: 魏杨林 处罚结果: 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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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环保局 作者:环境监察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