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派驻机构是党内监督的前沿阵地,只有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才能真正落实好监督执纪问责的首要职责。 要想发挥好“派”的权威,就要站稳立场,紧紧依靠派出机关开展监督。派出纪委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让派驻干部感到有依靠,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协同作战”,从而强化派驻监督的权威性。 要想发挥好“驻”的优势,就要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从身边人、身边事着手,及时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运用到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中;充分利用作风建设年等专项督查,真正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充分利用近距离、常接触的优势,多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态,精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派驻机构是“常驻不走的巡查组”,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明确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哨”和“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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