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体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方面做出全面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派驻机构要切实开展好政治监督,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当好“探头”和“前哨”,深入推动构建“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派驻机构要全面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推动“一岗双责”“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围绕“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较好地促进驻在单位党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更好地发挥“派”的权威,体现“驻”的优势,敢于坚持原则,敢于亮剑,发现问题如实报告和处理,明确职责,集中力量,不断加强执纪审查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应有贡献,督促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忠诚履职,敢于监督,切实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机构一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清醒,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谦虚谨慎,时刻牢记权力来自哪里、界限划在哪里,厘清责任范围、严守职责边界,严禁超越既定权限、逾越纪法底线,切实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各环节,真正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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