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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教育天地】他用耳光报答老师(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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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8-12-20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这个视频,心里有滴血的感觉!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8-12-20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打老师,这个孽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0 12: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豫剧,是真实事件,淫威教育与中华传统淫威文化的种子不是都不会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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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0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打老师才是关键,事实没搞清楚前所有评判都是个人的主观臆断,也许离正确还相差十万八千里。

发表于 2018-12-20 15: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说报答老师,这么久过去了还记得,可以想象给这个人造成了多大的创伤。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1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刁民 发表于 2018-12-20 15:52
别说报答老师,这么久过去了还记得,可以想象给这个人造成了多大的创伤。

我也有这种认为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1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话讲良心 发表于 2018-12-20 12:36
为什么要打老师才是关键,事实没搞清楚前所有评判都是个人的主观臆断,也许离正确还相差十万八千里。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种瓜不会得豆。

发表于 2018-12-21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虽然打曾经的老师是不对的! 但是这个老师也是自找的! 体罚式的教育是最愚蠢的,,,,,,而且还侮辱别人,就因为没有钱,,,,就凭这点他也不配当老师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1 19: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文 邓学平


“拦路扇老师耳光”的视频被上传至网络后,迅速发酵。日前,河南省栾川县警方向媒体证实,“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的犯罪嫌疑人常某已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对常某进行网上追逃,并由杭州警方予以抓获。洛阳官方人士向媒体表示,警方会依法全面调查,做出处理。


但凡看过视频的人,都为打人男子的嚣张和粗鄙感到气愤。在马路之上,公然殴打自己曾经的老师,确有失妥当。


事情曝光后,被打老师一方和常某一方各执一词。被打老师所在的学校向公安机关提交了举报控告书。该校校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被打老师任教超过20年,曾获得全县优秀班主任等称号,之前无人反映张老师殴打学生。常某则自称曾被这位班主任踹头,其书桌也曾被班主任拉走。常某还有十多个同学愿意作证,证明这位班主任曾在课堂上殴打常某。还有媒体称,有近150名村民联合签名写信,证明常某平时为人仗义正直、乐于助人。


很显然,双方都在尽力争取舆论支持。但是道德评判并非本案处理的关键。



部分教师的管教方式或许确有不当,甚或如常某自己所说,曾经被这位班主任老师殴打责罚,但这并不构成常某20年后拦路殴打老师的正当理由。对于这样一起引发公众关注的案件,当地警方严格执法的初衷和本意无可指责。


问题是,常某的行为是否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并非真的是一个箩筐,啥事都能往里面装。


从主观意图看,寻衅滋事罪要求行为人系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流氓目的,对外表现为无故生非或者借故生非。从客观行为看,寻衅滋事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追逐、拦截、辱骂、恐吓或随意殴打他人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本案中,常某事出有因,是针对特定个人实施的报复行为,并不符合寻衅滋事罪无故生非或借故生非的主观要件。


“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文规定: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常某殴打老师的行为显然可以适用上述规定进行类比定性。


更重要的是,本案的行为达不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寻衅滋事罪中的“情节恶劣”是一个法律标准而非道德标准,司法解释对其有明确的限定。比如:致1人以上轻伤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引起他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等严重后果;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


仔细对照便可发现,除非被打老师的人体损伤已经达到了轻伤以上的等级,否则常某的行为很可能达不到寻衅滋事罪的入罪标准。


常某的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可对其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而对于寻衅滋事罪的定性,当地警方的公开回应也有所保留,仅表示“目前案件尚未定性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还要看进一步调查的情况”。相信警方后续会循事实和法律进行处理,既不人为拔高定性,又不轻纵常某的暴力行为。


邓学平(律师)


发表于 2018-12-21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恐怕这位教师曾经有体罚学生的行为,错误认为“老师为你好,体罚一下也是另类爱”,殊不知,再不是旧时代了,人的尊严不可侵犯了!学生极端复仇行为,值得社会思考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1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教书的 发表于 2018-12-21 20:25
恐怕这位教师曾经有体罚学生的行为,错误认为“老师为你好,体罚一下也是另类爱”,殊不知,再不是旧 ...





        相信善恶到头终有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谁种下仇恨他自己遭殃。。。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1 20: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子20年后打老师:村民联名担保“是好孩子” 称被过度体罚

2018-12-21光明网

河南栾川男子20年后打老师事件不断发酵,雷湾村近150名村名近日联合签名说明情况,支持常某,签名材料中表示常某平时为人仗义正直、乐于助人,教师张某某确实存在过度体罚行为。村民告诉记者,常某几个月前殴打张某某系事出有因,现在其本人被警方控制,就算将来对簿公堂,签名的村名都愿意出庭作证。

雷湾村本次参加签名倡议的有近150人,材料中显示,常某上学期间长期受到班主任张某某的侮辱打骂,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张某某的行为对不起教师的称呼。此外,签名材料还显示,常某平时在村里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经常给困难村民捐款,有一次曾借给交通事故撞人无钱赔偿的村民10万元。

签名者之一村民常某锋告诉津云新闻记者,常某是他的邻居,原来经常跟自己说起张某某对学生的“施暴”经历,有时候甚至会泪流满面,“如果学生调皮捣蛋,打两下也正常,但这个张老师明显是不正常的方式,有一个女生,打的人家初二就退学了,常某从小跟着父亲生活,家里条件不太好,张某某看不起他,歧视他,有时候从教室前面踹到后面,再从后面踹到前面,有时学费交的晚一点,也会招来张某某的打骂”。

今年50岁的常某锋表示,常某是村里人看着长大的,他从小就不是调皮捣蛋的孩子,他喜欢帮助别人,现在在杭州做电商,发展的不错,大家都希望他能回乡做个致富带头人,他也有过这样的想法。用常某锋的话说,常某“人品很好,特别棒”。

常某被警方网上追逃后,目前已被警方控制,对此,村民也表示很不理解。常某锋表示,他就是打了几巴掌,也没造成什么伤害,不知道怎么就被抓起来了。“常某前天还跟我打电话,说要回家来处理下这事。现在既然警方已经把他控制了,那将来就算打官司,我们全体村民都能出来作证常某是个好孩子,打人是事出有因,他的初中同学,还有比他年级低的学生,也都愿意将来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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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2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心龌龊阴暗的师渣,这是一剂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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