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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关键人物

垃圾焚烧厂落户嘉陵,"世纪之毒"将弥漫全市上空(南充市环保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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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5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反对建垃圾电站!

发表于 2009-10-25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反对在南充建立垃圾发电厂

坚决反对在南充建立垃圾发电厂

发表于 2009-10-25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核电站再加上个垃圾焚烧厂,南充的ZF真他妈让人闹心.

 

难道我们要永远在外地流浪,有家也不能回.

发表于 2009-10-26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反对在南充建立垃圾发电厂

发表于 2009-10-26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孤独畅想在2009-10-26 13:10:00的发言:
坚决反对在南充建立垃圾发电厂

发表于 2009-10-26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祸国殃民!我们不要垃圾项目! 

发表于 2009-10-26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燃烧一吨垃圾因为氧化反应将产生4000-7000立方米体积的气体,这些气体随着大气扩散到对流层,将聚集在离地面1—2千米范围内的对流层底层。随着气流运动来回周旋变化,迟早,它将还能飞回到我们身边来

发表于 2009-10-26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error

发表于 2009-10-26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评论:“焚烧垃圾”不能决策“焚心”

2009-09-26 08:32:29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广州) 跟贴 57 手机看新闻)

昨天媒体报道,选址在番禺大石的日处理2000吨垃圾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可能在国庆节后开工,亚运会前投入使用。面对这样一个被官方说成“既成熟又环保”的处理垃圾工程,番禺逾30万居民却不太欢迎。业主无法理解为什么要在人烟环绕之地建这样的焚烧厂,更担心有毒气体侵害身体。政府人士的理由难以让人释怀,双方就此胶着。

建焚烧厂前提是环评,这一步走到哪,老百姓都不晓得。比环评更关键的前提是规划,规划此地有没有经过民意?从现在的情况看,规划肯定是经过专家,而不是经过百姓投票的。对于如此敏感工程,没有民意支持,一不小心就会招来民怨。须知民意传统是体验式、自觉式的,甚至是感性的,而官方是理性的、数据型的。两大观念的对立从来就没有消失过。竭力用技术数据说服居民,这和让居民有知情权参与权是两回事。不能说居民愚昧,只能说百姓对政府信任远远未到一个百依百顺的境界。

要论垃圾焚烧厂的技术先进,都是建设投资方的一面之词。尽管可以购买世界先进设备,宣传如何无污染,但是要说“对居民不会造成影响”就令人不安了。还没建就敢说对居民无影响,这说法显示出权力部门惯常的姿态。不建肯定没影响,建了还是没影响,难道垃圾厂是真空透明的?正因为都是口水宣传,而不是用法律文件给予承诺,如承诺对空气影响达到什么水平,承诺如果超标可追溯责任方,那当然难以取信于民了。万事皆有漏洞,既然没有问责制度,居民谁愿意用自己的纳税去建一个可能冒险的工程呢?

技术先进,不等于管理先进。这是有太多前车之鉴的,比如李坑垃圾发电厂当初也是宣称技术一流,可周边居民还是感觉臭,可见,同样的欧洲设备放在不同的地方,由不同的制度和人员运作,效果都会大相径庭的,此为国情不同。巴黎、东京、大阪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就建在城市旁,不等于广州也可以想当然建在人口密集区。一个身边的例子是,香港众多垃圾收运站都在闹市中伫立,居然可以做到路过也闻不到异味,但是在广州,用鼻子就能找到垃圾压缩站。对工程效果的走样,有关部门曾几何时做过事后检讨呢?

在政府遭遇信任危机时,尊重民众比尊重“科学”更宝贵。如今的态势是政府被民意逼着去回应,而且有关负责人还比较激动,这就会让一个本来公益的项目显得格外窘迫。民众当然没法去阻挠政府的建设,但是网络意见本身就是一股监督政府的力量,政府不能置之不理。如何还居民知情权,让民生之事还给民众投票,把困难留给自己,接受问责,这才是比讲数据讲技术更重要的。

耀琪 (本文来源:羊城晚报 ) 江小a

发表于 2009-10-26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番禺垃圾焚烧厂无污染如何让人信服

2009-09-25 08:46:17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广州) 跟贴 20 手机看新闻)

■本报评论员

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必要性是无庸置疑的,无论是广州还是番禺。技术专家告诉我们,从目前人类的技术水平来说,控制焚烧中产生的污染也已经不是难题,而且目前我国引进的都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针对公众对于番禺建造垃圾焚烧发电站的质疑和反对,政府有关部门的回应基本上就是这两条。问题是,公众的担心和反对并不是针对这两个问题而来的。

在我们看来,真正关键的问题是:

第一,引进的设备先进、技术先进绝不等于没有危险。专家们对目前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解释都十分强调“国内的垃圾焚烧厂在运营和管理上,尚存在缺陷”,这说明公众对污染问题的担心绝不是没有道理的。

有关部门只谈技术先进,根本就说服不了公众。如果避而不谈这些管理上的缺陷和对策以及国内同类型项目管理成功的先例,试图让公众信服这是一个没有污染的项目,根本就是徒劳。

第二,有关环评的问题更多、更严重。要言之有三: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环评报告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现在这个番禺项目,却是在有关的环评工作还没有通过的时候,就已经征了地、完成了部分补偿工作,这是不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呢?不管是哪些部门批准的,都必须回答这个问题。

其次,根据同上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需在报批建设环评报告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以征求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环保部门需对项目的环评进度和结果向市民公开。而这个番禺项目是否已经通过了这些必需的程序呢?

第三,据报道,近日广州市环保局网站的“审批公示与公告”一栏一直无法打开,而该栏在几日前是正常的;而且该网站的其他网页则一直正常。

这可能是一个更须直面的问题:首先,这究竟是“巧合”的技术失误还是有意为之?广州市环保局必须负责任地、正面地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广州市环保局在这关键时刻、关键栏目的“失灵”原因无法使公众相信是技术失误的话,这不但对于整个项目是毁灭性的打击,而且对于政府公信力在环评问题上的形象也是毁灭性打击——因为这样必然导致公众不再相信环评的客观性、公正性。

最后,对于生活中已有的实例,公众与政府部门都应该采取不回避、不夸大的态度进行商讨,应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引以为借鉴的科学态度进行谈论和修正我们的决策。

比如,专家还指出广州的李坑垃圾焚烧站虽然同样是设备先进,但群众还是反映很臭。而同样是这个李坑例子,番禺的官员说是很成功。到底真相如何,应该不难发现。

总之,在一个严格的法治国家中,重大的公共决策尤其是涉及有可能对人类生活家园造成危害的公共决策问题,程序上的正义、合法与开诚布公、共同商讨的态度是政府部门必须遵守的道德义务。 (本文来源:新快报 ) 江小a

发表于 2009-10-26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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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6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sylxm在2009-10-25 18:47:00的发言:
坚决反对在南充建立垃圾发电厂

发表于 2009-10-27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南充世代土著居民的长治久安和身心健康,

上反对建核电,下反对建垃圾电站,

发表于 2009-10-27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lan215328在2009-10-27 14:51:00的发言:
反对染污

发表于 2009-10-27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染污

发表于 2009-10-27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贴..南坛第一强贴
发表于 2009-10-27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关键!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09-10-27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em60]反对

发表于 2009-10-27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修建垃圾焚烧发电厂[em60]

发表于 2009-10-27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央视2套“经济半小时”节目曾做过关于垃圾焚烧厂主题的节目,主要内容有三条:
  1.垃圾焚烧中二噁英成分无法监测,所以垃圾排放安全无毒无可靠依据;
  2.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停建垃圾焚烧厂;
  3.欧美市场萎缩,制造商向发展中国家倾销垃圾焚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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