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23时许,王某驾驶车牌为川B931**小型普通客车从绵阳方向行驶至永昌大桥卡点时,执勤民警上前对其例行检查,神色慌张的王某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便立即对驾驶员王某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检测值为8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询问得知,王某是中午喝的酒,晚上朋友因喝酒不能开车,自己便自告奋勇的做了代驾,没想到被查。
为进一步核实酒精含量,民警将王某带到县人民医院抽血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喝了酒还是离方向盘远点比较好,不然本来是想帮朋友解决问题的,结果给朋友也给自己添更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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