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或者当新型职业农民,这部分人员中的绝大多数在外地都缴纳了社保:
一、转移回来续缴纳成为难题。特别是以个人身份参保的老百姓感觉很为难,(据社保局窗口工作人员举例解释:1年参保群众缴费总金额6000多,大约有2000多进入个人账户,其余4000多划入统筹账户),据社保政策可知,如果参保人死亡,继承人只能依法继承个人账户里面的钱,统筹账户里面属于国家支配,参保人及继承人都无权支配。但,按营山社保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如果参保人死亡并且按照规定流程火化了,可以得到很大一笔丧葬费和抚恤金。但是,我的观点,这个说法有点忽悠人,这些说辞留给社保局政策的空间还是很大。所以,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真的有利吗?
二、我们都知道,根据参保人的个人工作或者生活变动需要,社保由异地可以转回本地,本地可以转出异地。社保可以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保也可以转移到社保。很多返乡农民工自主择业,由于缴费水平太高,也不希望继续缴纳社保,转而参加能负担得起的农保,并且希望能把以往的社保再次转移到农保。这个时候社保局担心了,如果社保部门的钱流失到农保局去怎么办呢?所以,就出台一些政策,例如年龄、缴费年限等等。
三、其实政策到底好还是不好,怎么规定,我们普通老百姓没有发言权也不是特别的在意。但是,地方或者部门政策制定太过随意,没有连续性,而且公布不透明,让老百姓经常白跑路真的很窝火。特别是社保和居保等等几乎关系到所有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政策,确实很有必要连续、透明和便利。希望社保局能将各项有关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资料、宣传广播、微信公众号)及时、便捷地告知给参保人,以保证知情权。
最后,祝营山县的养老保险事业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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