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嘉宝物业公司一直未落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先后印发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32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24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05号)等三个要求各县、区政府部门文件执行的要求。 我们清泉坝蓝光COCO香江一期耍街商圈的商户曾集体多次找到嘉宝物业公司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落实省、市相关电费最新政策执行我们整片区商户的电价费用,但是嘉宝物业负责人直接答复:国家政策文件并不能代表公司规定,公司有公司的规定,所以只能按照公司制定的电价标准来收取我们商户的电费(其中包括每月擅自高额收取手续费)。 蓝光楼盘的嘉宝物业公司在2016年前是按照1.5元每度收取电费,2017年经过商户强烈抵制后变为1.2元每度电费至今,现在省市文件要求电费降至0.859元每度,但是嘉宝物业规避政策以每度电2角钱的服务费收取电费,实际电价还是在1.09元每度电。(变相提高电价、规避政府部门监管) 我们商户集体多次打了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国网顺庆区供电分公司的举报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态度不积极,当问及我们反应的问题大概何时能够得到政策落实的时候,她回复不知道,让我们等。现在距离国家、省市政府发文规定的2018年9月30日前落实处理转供电加价行为的日期已经过去快3个月了,现在12月份我们大部分商户又该交高额电费了,不知道此文件政策何时真正能的落实到老百姓来,也不知道区发展和改革局和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为何这么含糊的回答我们。恳请领导们多重视民生政策的落实,希望领导们能关注、理解下我们创业者们的苦衷,经营成本过重,导致我们举步维艰,希望政府物价和发改委等部门严管物业公司的乱加价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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