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需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真正实现监督全覆盖,需要在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上实现全覆盖。首先在监督对象上,要紧盯“关键少数”,重点监督被监督单位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干部,充分利用近距离、常接触的优势,多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态,精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消除隐患。在监督内容上,对被监督单位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在监督方式上,要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注重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发挥独特作用,自觉把监督寓于被监督单位日常工作,经常谈心谈话、做思想政治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督促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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