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派驻机构领导机制,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还赋予了中央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监察权,对制度建设、服务保障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对派驻机构的服务保障,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的首要职责担实担好。 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必须擦亮派驻探头。派驻纪检组就是“探照灯”,实现全面派驻就是要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派驻机构要牢记党章要求,扛起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要找准职责定位,把握“派”与“驻”的关系,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瞪大眼睛、伸长耳朵,及时发现问题。要把握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部门与纪检组的工作范围要分清楚,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本部门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专注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组组长作为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必须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要突出日常监督管理,真正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必须吹响派驻前哨。“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派驻机构要利用调研、走访、参加会议等机会,着重参加被监督单位的党委会、办公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重要会议,迅速掌握了解被监督单位情况,根据情况提出监督意见建议。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重点对选拔程序是否合规、人事调整是否公正、用人导向是否正确三方面进行监督。要纠治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映强烈问题。“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重视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重点围绕扶贫、民生工程等方面以及被监督单位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发现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派驻监督全覆盖有利于把党内监督作用更好发挥出来。派驻机构作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应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当好“探头”“前哨”,把综合监督单位的权力配置和运行情况、廉政风险分布情况吃透弄清;做到精准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整合监督力量,加强沟通,搞好衔接,形成合力,及时通报情况,推动问题解决;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意识,不断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武胜县龙庭乡 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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