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 近日,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党中央决定,在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监督取得的明显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派驻机构如何顺应当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进一步有效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是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刻领会派驻监督的重要意义。通过派驻机构改革,实现“三转”,适应当前高压反腐、正风肃纪、从严治党的新常态,适应人民群众对基层反腐的新期待,这是一场大考,任务艰巨,压力巨大,挑战颇多,应切实提高对派驻机构体制改革、职能转变的认识。
把握形势,进一步明确定位派驻机构的工作关系。只有聚焦主责、强化监督,才能有效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同时,要理顺两组关系,一是纪检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二是纪检组与纪委监委的关系。纪检组不是驻在单位的二级机构,不是被领导和领导的关系。必须将这两组关系时刻牢记于心,才能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强化监督,进一步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紧紧围绕驻在部门中心工作,把监督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做到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既要当好“裁判员”,又要当好“教练员”。在治病救人上下硬功夫,在监督中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提高监督成效。
夯实基础,进一步抓紧抓好派驻机构的自身建设。强化“铁军”意识,正人先正己,铁骨铮铮、铁肩担当、铁面执纪,当好“得罪人的专业户”。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传播放大反腐倡廉正能量,主动展示惩贪肃纪工作成果,以实实在在的反腐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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