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防漏构筑物必须采用琉璃瓦或仿琉璃瓦等防潮、防汛、防雷击、防锈蚀、耐火材质建设,还必须安装捡水槽,构筑物顶必须采用坡屋面结构,内部立柱采用钢筋水泥灌浇结构,如立柱为钢管单立柱的必须进行外包装,防漏构筑物立柱色调须与楼房整体色调一致;对附近有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的构筑物,必须按照防火间距、耐火等级等相关要求,在易燃、易爆装置附近设立防火墙、防爆墙及防火、防爆措施等,确保安全;防漏构筑物的坡屋面,如:琉璃瓦或仿琉璃瓦等的色调一般情况统一为红色,特殊情况,根据区域作相应调整,不得影响城市整体设计和形象。增设楼顶防漏构筑物的具体流程业主向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及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复印件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相关业主代表以及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书(没有物管的由社区负责签订)。由街道办事处对业主提出的书面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初审通过后,业主与街道办签订《楼顶防漏构筑物承诺书》。区规建局将对初审材料进行审查备案、提出意见并书面函告业主,待区规建局审查合格后,区规建局将相关情况函告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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