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租客不用再吵!昨日,个人所得税APP更新,不再强制要求填写出租人信息,变成“选填”状态,房东与租客之间的博弈就此搁置,一方不用担心追缴税费,另一方不再担心租金上涨。
>>如何证明真假?
有网友质疑,如果不填房东信息,如何证明真假呢?的确,信息采集项目减少,会给税务部门辨别申报项目真伪带来一定程度的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税务部门就无计可施。据报道,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证明资料要保存五年,一旦查实利用虚假信息避税,将会被记入纳税人信用记录,有关部门将实施联合惩戒。
这实际上是用事后追责来代替事前繁琐的“清白自证”,也是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授予的“信用”。而此次,通过技术迭代,从信息采集源头就彻底打消公众的疑虑,回归租房抵扣个税的善意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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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遇到问题,税务总局的回应来了!】
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很多人反映“任职受雇信息”中出现自己从未任职的单位信息,国税总局昨日回应,可能是身份信息被冒用,可在APP上点击该单位名称,发起“申诉”,不会影响办理涉税事项,也不会增加税收负担。
>>扣除信息是否要财务人员核实?
答:不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自己对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此,作为扣缴单位的财务人员,不需要逐项进行核实。如果有员工填报信息不完整的情形,那么可以补正或重新填报。
>>扣除赡养项:女婿不能报岳父母
1、按现行规定,岳父母、公婆并不属于被赡养人范围内,不能以此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而只能由其配偶进行申报并享受个税抵扣。
2、父母均超过60岁,可按两倍标准享附加扣除吗?
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因而,不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抵扣标准为每月定额2000元。非独生子女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3、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国税总局表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纳税人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房贷利息咋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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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年终奖个税优惠延至2021年底!超全!税务总局答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110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7日联合发文明确,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但自2022年1月1日起,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份名为《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社会关心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诸多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旨在推动新修改的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顺利落地实施。
通知明确,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通知所附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小明扣除五险一金后月薪8000元(高于新税法规定的扣除额5000),公司发放的2018年年终奖为2万元。那么,小明的年终奖应当按照以下方式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1666.67(元);参照2018年10月后税率表,得到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元。
所以,应纳税额为:20000×3%-0=600元;税后年终奖为:20000-600=19400元。
而假设2017年小明获得的年终奖同样为20000元,由此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仍为20000 ÷12=1666.67(元),但参照2017年时使用的税率表,得到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所以小明年终奖交税20000*10%-105=1895元,税后年终奖为:20000-1895=18105元。
这也意味着,假设年终奖金额不变的情况下,今年由于年终奖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再加上采用了个税新税率表,因此小明到手的奖金额会比去年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注意新的年终奖临界点
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会产生新的年终奖临界点,发生“年终奖多发一元,到手收入少千元的”现象。
比如,3.6万元就是一个临界点,如果发放3.6万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0×3%=1080元,到手34920元。
如果多发一元,也就是发放36001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1×10%-210=3390.1元,到手32610.9元。
相比之下,多发一元年终奖,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元。
另外,14.4万,30万,42万,66万,96万也是临界点,提醒各位小伙伴和单位财务人员,注意这些新的年终奖临界点,不然会吃亏哦。
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照此执行;2022年1月1日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根据通知,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也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通知规定,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通知还就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政策等缴纳个税事宜作出具体说明,这些规定都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子女教育费10个答疑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此前报道==================================
【只要3步!个税专项扣除就能办】
22日,国新办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新政举行政策吹风会,税务部门表示,申报就能扣除,只要三步即可办完:对条件,报信息,留资料。且晚报可以补扣、少报可以退税!
>>对条件:将个人情况与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对照一下,看看自己是否符合、符合几项。
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填写,APP将于2019年1月1日发布;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填写电子信息表;填写纸质信息表。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上下载。
(APP长这样)
注意:首次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填写完整,便于及时享受;以后月份、年度享受时,不需再填;年末时如无变化,仅需确认一下,有变化的更改变化点即可,手续将大大简化。
纳税人留存必备资料,主要是为了界定好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不是所有项目都需留存资料,比如教育部门信息较全面,所以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不用留存资料。且申报时留存资料也不需提交,只有当税务部门事后核验时,部门信息核对不上的,才会找纳税人核对。
明年1月初领工资前忘记申报咋办?可在2月或者以后月份申报后,一次性补扣享受,一次性补扣不完的,还可以在以后月份工资中继续补扣。如果纳税人在年度中未申报扣除,或者申报晚了到年底仍补扣不完的,可以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看完这些利好,你可能最关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如何进行报送、有哪些注意事项……来,实操手册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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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定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出炉
明年起将获更大减税
昨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个税改革迈出综合征税的关键一步,明年起纳税人将获得更大减税。
《办法》将伴随新修订的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每月千元定额扣除,新增技工教育
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含义务教育、高中、高等教育)的支出,及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该《办法》在高中阶段教育栏下,追加了“技工教育”一项。
>>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或当年3600元定额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发生的支出,其中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每月400元扣除,扣除期限不超48个月(4年);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大病医疗:限额增至8万,家属生病纳入考虑
一个纳税年度内,由纳税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可扣除的医药费用支出包括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
>>首套房贷: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住房租金:按所在城市不同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而发生的租房支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扣除。←注: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赡养老人:有兄弟姐妹,按每月2000元分摊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去世,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支出可扣除。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扣除;属于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计算一下
假设李某在北京工作、月工资2万元、为独生子女、有一个孩子上小学、父母已满60岁、在北京无房租房居住、正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在不考虑“三险一金”情况下:
10月1日个税改革前
按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每月应缴纳个税3120元
10月1日后取得工资
按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应缴纳个税1590元
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工资
李某可享受四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共扣除4900元。
如此计算,李某每月应缴纳的税款降为800元。
比今年10月1日个税改革前应缴纳的3120元个税少缴2320元。由此推算,假设在上述同样家庭及自身情况下,李某月工资为1万元及以下,那么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工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李某应缴纳个税几乎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