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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谁能回答王浪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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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3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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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月27日的昆山“花臂男被反杀”事件发生后,引起了舆论的巨大热议和关注。然而近日,陕西一起反杀案因为前天(12月20日)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经媒体报道也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其实,陕西的这起反杀案发生于去年12月,比昆山反杀案还早。

    2017年12月10日晚,刚从大学毕业不久的王浪与李雷在咸阳泾阳县一家酒吧偶遇,因怀疑王浪瞪了他一眼,李雷心生不满,用烟灰缸砸王浪后发生冲突。期间,李雷曾两次扬言要将王浪“弄死”,3次掀翻酒吧的椅子,7次拿起啤酒瓶欲打王浪,还挑衅式地给王浪递了个酒瓶。

    但没想到的是,王浪接过酒瓶却服软了,叫了声“哥“,不停地说软话陪笑求情道歉。可双方纠缠了约5分钟后,当李雷将手中的酒瓶砸碎后冲向王浪,并用另一只手掐捏王浪脖子时,眼镜已被打掉后高度近视的王浪突然爆发,手持一个酒瓶向李雷身上挥打、捅刺,18秒后扭打一起的双方相继倒地。后来两人都起来了,李雷向外走去,但走了几步就倒下了。随后王浪拨打120,还让朋友打110报警。但李雷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6月28日,咸阳中院对该案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浪有期徒刑9年。一审判决后王浪不服,提出上诉。12月20日上午,该案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王浪在庭审现场回忆起一年前的伤害致死案时,几度流下眼泪。坐在被告席上的他抬头看向审判席并询问:“如果再遇到这种事,我决不会再还手了。但我想知道,遇到这种事,如果不能反击,怎么做才是对的?”

    据报道,在这场长达6个小时的庭审中,王浪反复向法官提出这个问题。在最后陈述环节,他再次抛出这个问题。随后他低下了头,由于过于靠近话筒将他的抽泣声放大到整个审判庭都能听到的分贝。虽然王浪在法庭再三追问,但却始终没有人给他一个明确的答案。

    虽然法庭没有直接回答王浪的问题,但王浪之问却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绝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昆山“花臂男被反杀”是一个标志性案件,于海明无罪释放是一个胜利,虽对司法的走向影响深远,远远的超过了案件本身,但陕西反杀案被告王浪之问没有答案,这恰恰说明我们的路还很漫长。

    当你挑衅威胁他人前,就要预想到被害人无限防卫的结果。法律宁可让守法者“嚣张”,也不能让不法者“放肆”。不要害怕有自卫权,一个社会只要大多数人手里都握着自卫权,违法的坏蛋才会越来越少!如果防卫门槛太高,“捆绑”了守法良民的手脚,当面对不法者的暴力恐吓和欺侮时,他们只能弱者忍气吞声,抱头鼠窜、逃之夭夭,最终让欺压良善者更加嚣张!

    任何法律都应该惩恶扬善,为守法公民撑腰壮胆,而不是让不法者更加肆无忌惮。“如果再遇到这种事,我决不会再还手了。但我想知道,遇到这种事,如果不能反击,怎么做才是对的?”——王浪之问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紧迫而实际的大问题,虽然有义务回答公民法律问题的法官和法律默不作声;虽然该案还没有最终宣判,但王浪之问却永远存在,且不得不问!

    谁能回答陕西反杀案被告王浪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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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3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代,站在当官的角度,
一个人把另外一个搞伤、搞残,
必须是当官的去治罪,双方都不能私下报复,
这样保证了当官的收益最大化。

现阶段,原来的老法理,确实有点过时了

发表于 2018-12-23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就是正当防卫,无罪!
发表于 2018-12-23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需要“适量垃圾人”?
发表于 2018-12-24 08: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法官来回答,中国的法律就是和稀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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