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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2岁半男童超市抽奖抽到宝马 商场承诺兑奖,工商部门:不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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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5 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网友爆料,玉林容县某超市举办抽奖活动,一名2岁半的男童幸运抽中一辆宝马。没想到,这个抽奖活动竟被当地工商部门调查。到底怎么回事?

事发:2岁半男童抽中宝马

网友“M”称,16日当晚,一名2岁半的男童跟奶奶在超市抽奖时,抽中了一辆宝马。奶奶听到这个消息欢喜不已,于是就给家里人打电话,一家人便赶到超市领奖。

中奖的家人告诉记者,一开始他们还不相信,但拿到车钥匙把车开回家之后才意识,这是真的,“非常开心,孩子是我们的福星。”
QQ截图20181225060224.jpg
商家:宝马已归中奖者所有
据了解,该商贸连锁超市正值周年,于是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抽奖活动信息,借此回馈消费者。该超市的钟经理证实了中奖一事,并表示:“孩子的家长需自行办理入户手续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事在当地引发了激烈的讨论,称孩子得到的只是宝马使用权,用完之后要归还商家。对此,钟经理解释,虽然宣传信息写的是使用权,实际上整辆车所有权已归中奖者。

钟经理说,因参与抽奖奖品金额已超过5万,涉嫌违法,当地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公司可能面临罚款。

涉嫌违法,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玉林一律师事务所的梁律师说,按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该如何罚,还需要由相关部门来界定。

目前,工商部门正在调查搜集证据。

为什么有些搞汽车抽奖活动没听说违法呢?工商部门解释:

抽奖活动分为企业行为和政府行为,同时还分为盈利性质和非盈利性质。政府参与的非盈利性质抽奖,并不是让单个商场获利,而是整个商圈的返利,因此是合法的。而某单个商场搞的巨额抽奖,是想把其他竞争对手的客人拉到自己商场来,并以此牟利,这样的行为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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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5 08: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遵纪守法很重要,普法教育更重要

发表于 2018-12-25 09: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应该兑现。工商部门说不合法,那为什么不事前监督?商场活动要不要工商部门报批了才能进行?

发表于 2018-12-26 21: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商局认为你既然可以送2岁孩子一辆,怎么就不送我们工商局一辆,难道我们工商局还不如一个2岁孩子?

发表于 2018-12-26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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