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派驻机构作为纪检监察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驻在单位的领导干部履行好监督责任,必须增强“派”的活力和“驻”的实效。 纪检监察组织关口前移,重心向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增强监督实效,可以有效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一、查找问题有针对性。重点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抓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单位有清单,人人有承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单位限期提出整改意见。 二、梳理问题有综合性。建立线索集体排查制度,注重信访、举报中遴选线索,全面树立归口情况,通过执法部门搜集捕捉线索,有效推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 三、解决问题有有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建立严格的倒逼机制。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多种方式解决单位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倾向性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用书面形式进行函询,及时要求整改并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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