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关键在人。各级派驻机构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调好“探头”高度,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守党的政治机构、开展政治监督的职能定位,始终把加强驻在单位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中心任务,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健全监督体系,拓展"探头”广度,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领导F部的日常监督,摈弃“电源时开时关、信号时断时续、画面时有时无”的监督陋习,确保24小时监督在线,使党员干部学会做”透明人”, 学会在“玻璃缸”里生活,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要强化自身建设,永葆”探头”亮度,派驻干部须牢牢守住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特征和监督职责属性,敢于负责、 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勇于问责,敢于发声、勇于亮剑,真正做到有为有位、有位有威、有”样”有“范儿”,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驻在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不代表不信任。派驻机构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就定能释放派驻监督的力量,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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