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实现全面派驻就是要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派驻监督全覆盖是管党治党的重大创新,显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因此必须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如何实现“派驻”推动构建“四个全覆盖”,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把握好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强加政治上的监督。严格落实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本部门主体责任和纪检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 四个全覆盖”和监督执纪问责,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另一方面要用好“派驻”这把“尚方宝剑”派驻机构作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有权参加被监督单位的党委会、办公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重要会议,全面掌握了解被监督单位情况,切实加强资金、人事、物资、工程建设、作风、民生服务等方面的情况监督,对派驻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实行监督全覆盖,无缝衔接,高效运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要充分发挥“驻”的优势,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利剑高悬、形成震慑,让反腐倡廉和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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