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为各级派驻机构开展好政治监督,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当好“探头”和“前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派驻机构应立足于解决当前热点和难点问题,着力于建立监督的新机制、新制度,充分体现与时俱进、重点突出、长效管理的各种监督措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实现党内有效监督,要从以下几方面下足功夫: 一是派驻机构要坚决拥护中共中央的领导,坚决维护中共中央“派”的权威,充分落实中央的全面部署。 二是派驻机构务必廉洁自律,坚决做到“零腐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打铁也要自身硬”,派驻机构好比“灯塔”和“风向标”。因此,派驻机构廉洁自律助力派驻监督全覆盖。 三是派驻机构要完善自身政治监督职能,强化纪检监察职责。让腐败者不仅仅是“红红脸”和“出出汗”,更要感到毛骨悚然,如芒在背,从骨子里惧腐,从根本上拒腐。 四是派驻机构要强化“四个全覆盖”监督,即做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全覆盖的统一,其中,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让反腐分子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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