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作为派驻机构,就要充分体现上级的监督权威。派驻机构是上级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具有它特有的独立性,工作实质上是派出纪委工作的延伸,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是“紧密型领导关系”,要站稳立场紧紧依靠派出机关开展监督,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坚持原则不怕较真,遇到问题绝不手软。对于派驻机构来说,如何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是一个难题,需要派驻机构的干部深入所在单位,了解掌握实时动态,对驻在单位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对有关核查事项随时报告,对阶段性工作情况定期报告,自觉接受派出机关的指导和管理。要发挥“派的权威”,明确纪检组长在驻在单位的独立性,保障和落实参与权、知情权。 作为派驻机构,就要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通过把耳朵竖起来伸长、把眼睛瞪大仔细看,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疑点就谈话警示,就能把监督执纪问责的功夫做细做实。要提高派驻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纪律意识,多修炼内功,干中学、学中干,把握好“正人”与“正己”的关系。完善派出机构干部监管机制,注重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工作约谈、定期报告、执纪办案工作管理等机制。要强化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严肃查处派驻机构干部违规违纪行为,解决好“灯下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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