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而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方面做出全面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派驻机构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需要把握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把握“派”与“驻”的关系。要定位准,责任清,明确自身职责和工作范围,充分利用“派驻”优势,履行好监督职责,切实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二是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结合。一方面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运用到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中,又要充分利用作风建设年等专项督查,真正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三是要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要时刻谨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争当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充分发挥派驻优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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