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实现了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监督全覆盖,派驻纪检组主动融入新常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精准监督,充分发挥“前哨”作用。当前,派驻纪检组总的运行趋势良好,派驻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但要将派驻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笔者认为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内部监督,提升工作认识。派驻机构要把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消除“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派驻机构要抓住“关键少数”,主动做纪委的“千里眼”“顺风耳”,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密切协作配合,提升监督质效。一是探索监督新路径。强化执纪监督部门和派驻机构的协作配合,压实监督责任,运用日常监督、平台监控、专项督查、系统治理、政治巡察等多种监督方式,形成紧密的监督体系,通过创新提升监督质效。二是形成监督协作机制。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优势互补、统筹协调的原则,将派驻机构划分为若干片区协作组,共同开展执纪审查、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弥补人员不足劣势。大力推行交叉检查监督、人员“滚动”监督,改变“熟人社会”监督困局,排除人情干扰。 三、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派驻机构干部需主动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监督首要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力度,要结合被监督单位工作特点,找准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监督,以听取汇报、重点谈话、民主生活会、专项检查、巡视成果利用、问题线索调查等方式落实监督,运用好“四种形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当好党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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