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深入谋划、创新突破,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体制机制调整,派驻机构改革就是其中之一。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方面做出全面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充分发挥“驻”的权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过去诸多监督方式一定程度上都是同体监督,往往存在“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问题,派驻监督恰恰能够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能够以“局外人”身份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这就是“派”的权威。要立场坚定,清醒认识到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绝不能和驻在部门搞“利益命运共同体”。要及时向派出机构报告发现问题线索、“四风”问题、处置线索等,及时取得指导。要与派出机构时常保持联系,“协同作战”,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权威、指导和协调等优势,杜绝“单打独斗”局面,从而强化派驻监督的权威性。 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下足精准监督功夫。要坚持抓住“关键少数”,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始终做到精确“制导”、精准发力,坚决摒弃面面俱到、“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树立“严在平时、督在日常”理念,把监督检查作为一项日常性、长期性工作来抓,确保24小时监督在线,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学会做“透明人”,学会在约束中工作,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做事习惯。要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除“病树”、更护“森林”,通过日常巡查、督查调研、内部审计等监督检查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同时,还要建立廉政档案和谈话函询、问题线索、监督检查、整改落实等工作台账,时刻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把派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只有发挥“派”的权威 和“驻”的优势,严明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实现监督常态化,把“约束”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锻炼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时刻高悬利剑,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管理,凡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一以贯之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