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蓝光江安城精装房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我局职责范围内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装修值价不符和清水降价问题 由于市场定位不同,开发企业对各楼盘装修标准定位有高有低,价格自然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在《关于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商品房装修计价方式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建房交函【2018】40号)中明确说明“对于商品房含装修的,装修标准、装修价格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同理,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形势调整房屋的清水售价属于正常的市场经营行为,且该价格在销售前均已在相关网站以及销售现场进行了公示,购房人在决定购买之前已知晓房屋的销售价格。 在此情况下,若合同双方其中一方对已签订的合同持有异议,建议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分歧,若协商无果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双方分歧。 二、公摊面积问题 成品住宅销售价格是开发企业按照市场原则,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造价咨询报告确定的。造价咨询报告中的咨询结果是以每平方米单价的形式体现,该单价是由样板间装修总价均摊到样板间的建筑面积(或产权面积)上得出的结论,所以在房屋销售时,计算整套房屋装修价格时,也是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或产权面积)得出,并非是由业主负担了公区部分的装修费用。举例说明:A项目编号A-1-1的房屋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实际套内面积100平方米,样板间装修总价为240000元,咨询报告结论以建筑面积计算,装修单价2000元/平方米;如果改为以实际套内面积计算,则单价变为2400元/平方米,业主实际支付的装修费用不变。 三、样板间问题 蓝光江安城项目体量较大,分多期进行开发销售。经我局现场检查,目前蓝光江安城样板间数量共8个,其中1个为展示样板间,7个为交付标准样板间,其装修标准分别对应各期销售的标准且不尽相同。在装修示范区贴有装修品牌和型号,每一期项目在销售时,销售现场也对装修所采用主材的品牌和型号进行了公示。目前样板间均可供业主进行参观,有此需要的业主可与销售顾问联系。 四、虚假宣传及合同条款相关问题 虚假宣传以及合同条款问题建议向市场监督部门反映。 五、其他问题 我局已就您反映的问题约谈了蓝光海瑞置业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与业主的沟通协调问题。蓝光海瑞置业有限公司已书面回复我局,将按我局要求安排专人对接此事,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诉求在工作上积极配合,做好服务工作。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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