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把慢性病不需住院的医疗医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随着人类生存大气环境的恶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各种终身慢性病越来越多,这些慢性病目前虽然暂无特效药,但是通过现代中西医相结合,完全可以改善生存质量并延长寿命。如今的问题是,各种慢性病,不住院不能报销医药费,不能改善生存质量,不能延长寿命;而住院不但要去占用极为有限的病床,而且费用更高,和各种慢性病长期反复住院,护理也是一大家庭负担难题。 如今随着看病减半收费,出院时结账补差,确实减轻了特困和中低收入等病人病属筹措垫付巨额医疗费的巨大压力,为特困和中低收入等病人赢得及时治病的宝贵时间。但是,很多穷人仍是买得起医保缴不起巨额垫付医疗费用,因病致贫、返贫,病人病属到处跪地乞讨医药费,仍是一种常见普遍而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一人得大病或慢性病,全家陷入困境甚至是难以自拔地绝境之中,因病债拖累一家几年至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影响一代甚至是几代人不能翻身的人间真实悲剧,仍是全国城乡各地都有,参保之中小病拖、大病等死的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有效改变。 应将癌症术后、心梗术后、乙肝、肺心病、肺结核、高血压、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脑血管疾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衰竭、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精神病、恶性肿瘤、帕金森氏综合症、前列腺炎等等各种不需要住院治疗,而门诊和私人诊所及药店医疗医药费用较高,通过慢性病补助和民政救济不能解决医疗医药费用的各种慢性病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可以根据不同的承受力和不同的种类及病情采取定额和不定额的报销办法,以降低患者医疗医药负担,提高患者幸福指数。 据我观察到,有很多大病和慢性病患者,每年自费开支的医疗医药费,超过其全部收入甚至是其全家的全部收入,由此足见其极端困难程度。 善待大病和慢性病这样的社会底层人员,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缩小贫富差距,给他们以温暖和希望,是党的初心和实现社会真正和谐稳定的基石。只有让每个人都活得有盼头、有滋味,党和政府领导人才是称职的。否则,如果让社会底层弱势群体中的大病的大病和慢性病人苟延残喘,度日如年,生不如死,这一定是党和政府领导人失察失职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装上再多的监控、布置再多的警力、进行再严格的安检,都避免不了恶性血案悲剧的一再反复重演。 希望党和政府领导人,能从历次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血案悲剧的原因中,看到极端困难群体对政治社会的危害性。 建议妥否,仅供参考。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19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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