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去逛过大悦城没有,进这个商场跟别的商场不一样, 会看到很多带自家狗狗逛街的顾客,很多狗狗随地大小便,遇到素质高的主人会打扫,遇到那种拉了就跑的主人才是恼火,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大悦城规定允许宠物狗进入,是否违反了法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成都市城区范围内,不允许狗进入商场。
成都也有多家商场自行规定,允许狗进入。比如环球中心,龙湖天街......喜欢狗的还好,正好找个狗狗们聚会的好地方,不喜欢怎么说?特别是餐馆也能带狗进去真心是吃饭有点倒胃口。
按这个说,商场是否有权利在所属行政辖区制定违反该地区的法律?
第三十四条 下列区域禁止携犬只进入:
(一)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幼儿园;
(二)影剧院、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少年宫、体育场馆;
(三)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
(四)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区、候车室、候机室、商场;
(五)其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共场所。
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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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好比有禁烟要求的城市一样,要求所有餐厅都是禁烟区。但是个别餐厅自行规定:我们这里欢迎来吸烟,我们餐厅不禁烟。这个会不会被政府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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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武侯区城管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月16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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