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日7时许,蓬安交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建设南路农业银行外,一男子驾驶无号牌电动摩托车将一名老人撞伤后逃逸。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与医护人员一起把老人抬上救护车,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寻找目击证人,在民警仔细勘查现场后,发现事故现场并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线索,民警立即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并调取事发周边的监控视频,发现肇事车辆是一辆二轮电动摩托车且无机动车号牌。通过办案人员的努力,最终在河舒工业园区内找到了肇事车辆,并联系到了肇事嫌疑人胡某某。1月4日,胡某某来到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 据驾驶员胡某某交代,当天他驾驶摩托车从来嘉陵中路经建设路往河舒工业园区行驶,在行驶到建设南路农业银行外路段时,由于自己没注意观察周围行人,致使与一位老人相撞。事故发生后,因为自己害怕,所以就骑车离开了。肇事者胡某某承认了自己撞人后逃逸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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