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到一名驾驶员的报警:一辆黑色越野车在四川乐山城区内主干道上随意变道超车,两次险些与自己的车辆发生碰撞。
接到报警后,民警随即对该驾驶员提供的行车记录仪展开研判。根据视频显示,举报车当时正在城区柏杨西路正常行驶,一辆牌照为川LUVXXX的黑色越野车突然从右侧高速穿插上来,以S型的方式超越了举报车和其他车辆,差点与其发生碰撞;随后,在马普儿转盘上,该越野车再次强行变道超车,又一次险些与举报车发生碰撞。
民警认为,这辆黑色越野车驾驶员已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1月10日,民警将驾驶员易某传唤至一大队接受调查。
在民警的严肃批评与教育下,易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通过一段视频,向广大交通参与者作出道歉。随后,民警针对易某违法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车辆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和第90条,对其处罚款200元。
民警介绍,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是机动车在正常行驶中,违反规定随意变更原行驶车道,影响其他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尤其以在城市路口、高速公路上较为多见,极易因变更车道而妨碍后面车辆正常行驶,此行为轻则造成交通拥堵,重则容易引发违章交通事故。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会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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