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月健身用不公平不公正的格式条款作为销售会员和私教课程的协议,协议中关于踏月健身方相关责任的条款模糊不清或者干脆就没有明确标示他们应该负有的责任,对消费者不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却条条清楚;更过分的是,签协议的时候,消费者签了字之后,他们在协议上手写添加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事后却谎称是经过消费者同意的。他们认为只要签了字就不可以反悔,并声称那是他们整个行业的规定,请问,你们的行业规定符合哪条法律法规?说白了就是你们欺骗消费者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的手段而已,是违法行为!
踏月健身在处理消费者退款要求的过程中各种不回复故意拖延,我从2018年10月开始提出转课到提出退款,踏月健身不主动联系说明解决,也不提供负责人的任何联系方式,我投诉到12315之后,该投诉平台告知我投诉已转到中城工商所,可七个工作日过了之后也没有相关人员联系我,我主动联系中城工商所之后,对方却是一问三不知,而且接电话的人一听我说是踏月健身,他笑着说“是踏月哦,我们有他们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这样之后的第二天才接到踏月健身员工贾师的电话,通知我去中城工商所参加调解。然而负责调解的中城工商所副所长陈韬在调解过程中态度不积极,我已将诉求清楚告知,他还说他不清楚事情经过,那我前一天打电话咨询的时候你们为什么不去主动了解?莫非你就是传说中的踏月健身幕后的股东之一?你让我准备投诉资料我也交给你们了,到现在你们也没有人主动联系了解情况,踏月健身方面也是音讯全无,这是相互勾结想不了了之?我打电话跟你询问情况,你也是含糊其辞,你说我的资料你两三天前才接到手,还说你们特别忙,我打电话到你们工商所的时候还不到下午五点,接电话的人就说你已经走了,你们不是声称不出勤吗?那你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室又在哪里呢?又在做什么呢?你说踏月健身只交了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后面在我的追问下,你又说踏月健身拿了一份空白合同给你们,你还说他们的合同是有效的是符合《合同法》的,这位副所长同志,你是怎么凭一张空白协议判断出踏月健身的合同是合法的,并以此判断他们不需要负责的?我交给你们的资料你有看过吗?你有向我了解过情况吗?你是在用这种不作为的行动证明你跟踏月健身有利益关系吗?还是有人给你打过招呼?
踏月健身的员工贾师,我是因为相信你才在你那里购买了一万多元的私教课程的,你不仅不给我协议,事后还各种拖延玩消失,你学你们老板那些肮脏手段学得倒是挺好的,当初付款的时候,你们居然用一个在成都的超市作为收款方,这又是玩的什么游戏?你们的老板在眉山骗了九十多万,现在又到南充来骗更多的人,是不是觉得有人给你们当保护伞挺得瑟的?你们就可以明目张胆的捞钱了?
南充踏月健身、贾师、中城工商所副所长陈韬,人在做天在看,你们可以拖延,可以不作为,希望你们的子孙后代也可以因为你们的肮脏过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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