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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物业擅自提高收费,业主可以罢免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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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发布:物业擅自提高收费,业主可以罢免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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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生活传媒
百家号18-08-2600:09


经济风向标江苏8月25日文(李健)


物业乱收费怎么办?近日,江苏省工商局发布的《江苏省住宅物业委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明确了物业的服务范围和职责。其中规定:物业擅自提高收费,业主可以罢免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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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示范文本中规定,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算,但收费标准和住宅性质以及住宅是否配备电梯、是否需要二次供水等情况挂钩。具体收费规则由物业和业主双方约定。物业费必须用于物业人员工资、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保养等。

物业擅自提高收费,业主可以罢免物业公司,有权制止物业的乱收费行为,如果物业公司被业委会罢免后不走,或者不及时移交相关的事项,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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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相关服务内容做不到位,业主可以凭《合同》起诉物业。示范文本规定了物业服务的具体事项,包括对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以及汽车停放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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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放收费标准要符合当地规定。近期在徐州有小区因停车费收费太贵导致业主维权事件,如今汽车停放费的收费标准也纳入到了物业服务合同当中,示范文本将小区停车位,详细划分为露天车位、室内普通车位、室内机械车位、和其他形式的停车位。单个车位每月收费价格应作明确约定,并符合当地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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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汽车停放费的使用,主要用于开支:停车位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停车位共有部位的维护费用;停车位配套共用设施、设备,如照明、通排风、给排水、消防等系统的维护运行费用;停车场地的公共环境清洁卫生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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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在小区的物业有乱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的现象吗?小区的物业服务您还满意吗?对于江苏省发布的物业服务新规,你还有哪些建议呢?欢迎留下您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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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9-1-13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不行还可以业主自治,呵呵

发表于 2019-1-14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物业服务企业不愿退出小区服务,而小区业主反对原物业企业的服务。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此时小区的物业服务该怎样进行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尽管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有“本合同期满,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果业主反对原物业企业的服务,依法应当认定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依据《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成立事实服务合同,这是因为物业服务关系到百姓生活秩序和质量,并且业主大会是有法定解聘物业企业的权利,这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不退出小区服务,强求业主成立事实服务合同的行为违法了《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一款的规定来看,人民法院是支持业主反对期满后的物业企业应退出小区服务的。

此时物业企业仍应当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二款、九十二条的规定,提前公告业主和建设单位物业服务的期限将于什么时间到期。

在肯定原物业企业应当退出小区服务后,小区的物业服务可以由临时组织进行自我服务管理、新聘物业服务企业、由建设单位新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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