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制保支付。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建筑企业按照工程合同价的5%预缴保证金,24个工程项目缴纳保证金1098余万元,财政安排应急周转金500万元,实行两款分离,专款专用。
二、监管促履约。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方式,重点清查集中用工的34个工程项目和25家劳务派遣公司农民工劳动合同签约、工资支付等情况,全力协调用人单位解决工资缺口,约谈督促补签劳动合同400份。
三、维权追欠薪。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欠薪案件快裁快审机制和区级领导包案制度,全年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02件,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40件,为540名农民工追讨欠薪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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