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巴中交警支队,您们好!
有事咨询一下,我车临时停靠不足2分钟,在一家店铺取东西,通佛路一条小横街,非拥堵时间下午3点多,而且人就在距车3米远,交警立马走近就是拍照,我和交警打招呼,说马上立马开走,他居然不理我直接就走了,未张贴告知书,次日收到短信,(店铺老板可以作证)。
弱弱的问下:
1 .巴中每条街都是禁停扣3分,车位又少,哪个市民没有一点特殊情,领导也有特殊情况嘛,创文我们都支持,一年四季都像创文一样我们也支持,你们又能做到天天和创文一样吗?环卫车没有牌照你们整改过吗?
2.有没有告知义务,不张贴告知单合情合理吗?以罚款为主还是以劝离为主来管理?
希望交警支队看见留言正面回复,不要感谢网友之类的话,一句话我的这张罚单合不合理,合理我该交罚款绝对要交的。你们也可以取证调查。如果不合理,试问下,满街停放不合理的情况是不是看见就可以直接拍照生成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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