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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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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6
正当防卫,自古以来都是合理合法,如果以其他什么理由追究正当防卫只能是助长违法者,使守法者质疑法律的正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6
弄死了稳定人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6
弄死了稳定人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6
弄死了稳定人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6
以圣人的标准来度量一个长期受到骚扰的受害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6
这个主要是没骚到警方家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6
正当防卫。前面已多次报警,村里、学校都证明该女并未说谎,并不存在伪造事实,也就不存在故意杀人的理由。受害人携带凶器未经同意进入并做出过激行为,被杀是自己找的,并且女方是在家里收到伤害才进行反抗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6
出事前警察在干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6
宁见法官,不见法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6
没啥纠结的,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6
正当防卫。为提心吊胆的日子化个句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6
杀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6
我支持檢察院的意見。入門行兇,是大罪。不殺死他就有可能全被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6
这种事情还要问,骚扰的时候不抓到,帮忙打死了一个这种人渣,应该奖励撒,这也算是为民除害,这不但是正当防卫,还应当奖励哈。真是浪费我流量,我都不想看完了。明明做了一件好事,还要去在意那法律的字眼。算不算舍本求魔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6
翻墙还带凶器晚上强行和你妹睡 你干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7
标准的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7
这个检方是保护犯罪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7
应该是判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7
警方之情后多次抓人没抓着,等事情发生后,警方不但不问责自已,反而把正当防伪的人抓着不放,天理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7
这案重点是案发地点。王非法侵入私人场合,并带凶器,先威胁受害人家。依此己可认定正当防卫。警方与疑犯有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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