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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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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0
检方正确。公安机关抓人有奖励,公安抓的人,他们当然会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再说了,杀人的追到你家了,难道不杀死他还等他来杀死自己一家人。再说女方之前已报过案,公安做了什么防范措施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1
我个人认为第一应该追责的是当地公安系统,多次报警都没有有效制止凶案的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1
检察机关豆说了是正当防卫,公安机关是想耍存在感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1
应该起诉公安局玩忽职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1
检察机关豆说了是正当防卫,公安机关是想耍存在感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1
查查死者家的关系网,公安局有人在乱用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1
大家看怎么判吧!反正有案例在这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1
出害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1
非法潜入人家中已是违法犯罪,再持刀杀人更是最上加罪,犯罪人被人杀死是维护法律的公正,应给予奖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1
无论母女是否串供,那个曾经多次骚扰并扬言“若不和他恋爱便让全家不得安宁”后来刻意带着胸器私闯他人住宅的死者出发点就不正常。不要说什么“死者为大”,这种人迟早会给他人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死了也是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1
这样的流氓无赖死有余辜!现在的司法系统不知怎么了,变得是非不分!恐怕又是金钱与利益使然吧!公理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1
看完情节 实属正当防卫!要不就是死者有后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2
死了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2
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2
带刀带棍都翻墙进入别人家里了。这都不算正当防卫。请问警方?什么叫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2
警方可能是这个男子家的后台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2
我想说是!法院判刑了!就证明公安无能!所以公安不让法院判!话又说回来了!公安目前没有钱收!肯定不会让法院判刑三!如果自卫的给公安送点钱公安肯定不干涉法院判刑了!现实点好!没钱公安会给你们办事吗????如果办事的话中国会有那么多丢失的儿童吗?没钱的家长在公安去报案就成了无音讯!有钱人去呢!钱给少了就走一下形式查一下还是了无音讯!钱给多了就在远得找得回来!这些公安就是拿人民钱吃人民的饭!在来把人民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2
深夜闯入人家屋里还伤了人家一家三口,面对死亡的威胁,人家在高度精神紧张情况下根本就没得理智的判断了,警方从法律方面考虑判定案件性质,有考虑过在这种容易精神状态下谁还能做出理智的判断嘛,个人认为有防卫过当不存在故意杀人,警方判断太过刚硬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2
请问警方,别人已经报警了,你们也认为王磊容易产生极端情绪,逮捕未果。既然你们保护不了别人的安全,难道别人应该等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42
公道自在人心,如果这样都不是正当防卫,我的家岂是别人想进就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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