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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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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7
如果国外就好了,闯进来一枪搞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7
我喜欢涞源县公安局长女儿,今天买几把刀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7
红包没有给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7
什么狗屁法律,难道被歹徒杀了才甘心。制定法律的难道都是他妈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7
首先私闯民宅,带械私闯即格杀勿论。根本涉及不到后面的是否正当之论。宅主人任何行为均为正当,因为私有财产、私有空间神圣不可侵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7
三番几次,屡教不改,警察也教育过,带刀翻墙,种种迹象这种人不应该存在于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7
警方想保护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7
自己家都不能保护,请问我们该拿什么保卫国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7
女方多次报警,警方无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7
这完全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7
人渣留下何用,该死,他人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7
真是笑话,公安机关只负责侦查,至于是否有罪该不该起诉又检察机关确定,既然监察机关认为是正当防卫就应该马上放人,除非是补充侦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7
那帮警察都是吃屎的,居然几次都抓不到犯罪嫌疑人,才导致后面的结果,那帮警察也应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警方能及时参与并制止,我不会有后面的事发生,个人观点,不知大家怎么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7
不杀坏人坏人会杀你,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8
法律不能成为保护坏人的工具。带着凶器跑到人家里边去,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8
都带武器进家里了,还讲制服什么的,难道他们一家是警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8
很明显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8
何必在夜里翻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8
不作死咋会死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8
该死,入室犯罪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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