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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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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4
这应该是正当防卫!!!要是中国不禁枪枝……像这样的罪犯带着凶器就是到人家门口就应该用枪给击毙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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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4
这个就是直接该死,带凶器到人家家里行凶活该被打死,如果女孩家里不反抗,会不会爸妈被杀害,女孩被强奸,如果发生了这种事实,就算到时候行凶男子被抓捕或被判死刑,能救回人家一家人吗?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4
杀人偿命,法律没错,但用暴力追求女人,还打伤其家人,被反杀的那一晚,还带刀闯入其住宅,打伤女子父母,处于暴力行为的人只有快感,刀在手三人不反抗就是羔羊,该杀!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4
1深黑夜,2翻墙,3携带刀具。就这3点。哪怕就是你不是行凶我也可以弄死你了吧!我反抗就有罪?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4
半夜翻入别人家里这属于擅闯民宅,还带武器这还不是犯法吗?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而反击,当然是正当防卫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4
半夜翻入别人家里这属于擅闯民宅,还带武器这还不是犯法吗?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而反击,当然是正当防卫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4
我的看法是,警方要遇到这种情况,定性马上就会是正当防卫。而且还有加一条袭警! 都跑别人家里去杀人了,还要说些啥?啥?啥? 法律究竟是个撒玩意?人心又是啥玩意? 别骗我们,我们是农民!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5
携带凶器私闯民宅,就该杀。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5
你们公检法拿来干嘛的,上门行凶被杀至死就是活该,还让百姓说,百姓就说王磊该死,女方一家正当防卫,女方没有罪,王磊罪该万死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5
如果这都不算正当防卫,那法律公正何在,如此人渣留世也是祸害!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5
首先这种人故意携带杀人工具潜入民宅就已经犯法了好吗!并且刺伤了一家三口!如果他们不反击,后果有可能死的是一家三口!正当防卫有错了?!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5
属正当防卫。当地公安办案人员水平太低。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5
其实也是可怜人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5
任何一个人,再没有法律的支持下非法进入其他公民的房屋就属于犯法。公民有权利在自己家中抵抗和自卫。法律的深度界定不是由民警来界定的。民警没有任何权利界定标准。只有执行。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5
应该查一查当地警方是否与入室行凶者有利益关系!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5
正当防卫,要是在美国,你进来我就直接枪毙你了,还用跟你搏斗???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5
这种渣男就死有余辜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5
如果此案件都不属于正当防卫,那老百姓的身命财产安全从何谈起?和谐社会从何淡起?当地警方应该把此案件不定性为正当防卫,应当向作出具有说服力的解释。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5
我认为是正挡防卫
评论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4:05
倒地不能动弹就不应该再实施防卫手段,因为已无继续犯罪能力就不应该再对其实施伤害,否则就是防卫过当。一招制胜就是正当防卫。二,三招制胜就过当了,故意行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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