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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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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2
什么世道?恶人就该惩治,为民除恶就是行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2
要等杀人犯杀死两个你在把他杀死公安就说你没有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2
警方是指使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2
杀得好,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3
这种人就是死有余辜,几次三番强迫别人与其交往,还好是他自己作死,不然就可惜了女大学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3
除去恶人,痛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3
这种人被杀都便宜他了。什么狗屁警方,如果是你家的女人被骚扰恐怕你还说常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3
在美国,这种入室行凶的,一枪就没了,还等你刺伤三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3
且不说本案最后的结果,公检法作为国家的三大法律机器,对同一案件的评判都不一致,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我们的法律条文有问题还是我们执行法律的人有问题?个人觉得这才是值得大家深思的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3
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3
该死的无赖,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3
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王磊可能跟警察是一家,如果判不是正当防卫,不法分子会嚣张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3
王新元一家三人属正当防卫,应判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3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3
持刀到别人家,说明谈不好就把你全家干掉。结果反被干掉。持刀入室反被杀活该。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4
要人家把你杀死了才反击吗?才是正当防卫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4
赞同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4
这一家人是英雄,为民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4
在万恶的美国这种人已经死了上百次了。而我们他们的还在讨论是不是防卫过当。这才是最好的结果好吗?此男不死,女孩一家终身不得安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04
难道要等到他把一家三口都杀了,才能算吗,自己找死,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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