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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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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0
传销组织逼良为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0
死了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0
肯定应该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0
正当防卫 尼玛的冲别人家里行凶还不是正当防卫?那我估计社会就真的会乱起来了,这社会上无赖多的很,都这样好人没法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0
问题很明显,你都入室伤人了别人还不反杀你,不然就是一杀三,一杀六到多人都有,你不入室别人不会自卫杀你!这肯定是死者自找没趣,还自带凶器别人不杀你才怪呢!如他国战机闯进我国领土面积,不听警告,我国导弹百分之百将其击毁!再不击它就是后悔莫急!现在问题是你不正当自卫杀死他而他自然会将你们杀害,世上没有强行带凶器不伤人的坏人,而且已经伤人的情况下必然反击!很多不确定性的问题!所以杀死入室的坏人一案应屋正当防卫!即使在白天室内与室外都屋正当防卫!因为死都拿的是凶器先行凶为起事的根源,所以杀死坏人应为无罪!要是法官胡乱判案.或者受别人利益趋使,应当视为无效判决,因为这种判法泯灭了天地良心,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1
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1
杀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1
警方说法欠思考,既然报案就跑,低级犯罪都怕警察,那么百姓他们就当做羊,别忘了兔子憋急了都会咬人。此次事件就当贫下中农的一次维权反抗。 ,决不是为个别不守法公民维权的,若守法,若讲理岂会丢了自己性命,坚觉支持无罪释放,其间损失由公共基础补偿,死者家属及哀,养不教己之过,若有来生定教好自家孩子,先做一个正直善良,爱国爱家人,爱别人的人,那样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正义寸会站到自己的一边。死了就死了,难道非要等到他杀了人,你在求警察快点枪毙了事,人在做天在看,死顺民意,别在为难善良老实的农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1
正当防卫,那男的该杀。如果我遇到这情况,我也会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2
就应该弄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2
正当防卫,带凶器闯民宅都不算正当防卫那法律就是个笑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2
这个案子应该判正对防伪,请警方深度理解法律的初衷和意义,不要钻牛角尖。王家三口正当防卫,于法无责,于理天经地义。至于不释放王母的理由:“长期压力可能危害社会”实在牵强。警方应从心理上开导她,继续按之前采取的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安抚和思想指导为主。至于串供,可能性不大,一家没有经过反侦察能力训练的普通老百姓是串不过刑侦人员的思维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2
要判当庭释放,并给予奖励,为民除害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2
请问警察有人要杀你,你还不能还手 ,看着把自己杀死你的脑子是不是进水了,还是你们家亲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2
死了活该,难道持凶随便进去别人家里,就无罪了非要行等行凶的人把人整死一两个后你反抗才算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3
我想问的是一家三口长期受到纠缠骚扰、威逼、威胁警方是怎么做的,还有就是人的本能当生命正在受到威胁时,我不把你弄死你就会把我杀死,在这时候应该是有无限防卫权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3
这件事要是在米国根本不算事,违法进去别人住宅,打死背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3
该杀,防卫正当。追女人可以厚颜,决不容许无耻!更别说耍混。不能惯着小日本鬼子的那套作死法。警察枪毙死囚是故意的还是枪走火?~瞎说的你们看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3
赞成杀死那个疯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5:44
個人認為只能算防衛過當而已。對於男方長期糾纏、騷擾、甚至恐嚇、非法入侵、故意傷害、還有拒警等等行為,為什麼警方沒有一點兒有效的作為呢?為什麼沒起到一點點保護女方及家庭的作用呢?甚至一點點安慰都沒有……試想一下,對於一個毫無安全感的家庭如果根本不能指望警方難道我們還要心甘情願地去被傷害嗎?!況且,從心理方面講,男方的言行很可能存在較為嚴重的心理問題,為什麼警方在一而再再而三沒辦法的情況下也不予以作為呢?……目前只想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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