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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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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6
应该属于正当防卫,犯罪嫌疑人都已经拿刀闯入旁人的家中砍人了。这样警方还说不算,是不是和犯罪嫌疑人有关系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6
夜入民宅,非奸即盗,打死勿论。这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观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6
说的好,上门行凶杀死他也无所谓,什么防伪过当,免得犯罪分子太猖狂,就像打仗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看他们倡不倡狂,法律啊!你们要对的起好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6
我认为女方应属于正当防卫,其理由是男长期骚扰,并在女方领地实施暴力:,男主观上侵害意识清楚。女方则是被动反击,因此入侵伤害在先:,而后被迫自卫反击,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6
杀的好,为民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7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7
死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7
如果是把一家三口都杀了才行,入室行凶伤人了不能还手吗?这样看来法律就是橡皮筋可长可短,人死不能对质,那家属是不是可以反咬一口?法律就判他没事了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7
杀得好 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7
正当防卫,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7
王磊身带凶器擅闯私宅行凶,王晓及其父母对王磊进行制裁属于正当防卫,合理合法,不存在涉嫌杀人的嫌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7
活该,正当防卫。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7
如果女大学生不杀死对方,对方会杀死女大学生全家,杀死对方全家对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7
明显的正当防卫,只是年轻人为情所困,方式不当,实在可惜,如果有什么预案解决年轻人的心理问题,正确渡过感情危机,对家庭对社会都好,可惜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8
正当防卫,难不成让他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8
殺死坏人纯属自卫,警方办案人员应以帮凶严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8
这TM在国外直接拿枪打死,P事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9
警方保护不了老百姓,老百姓自卫杀了行凶者,这回儿警察有本事了,把老百姓抓起来,莫不是什么保护伞吧?佩服佩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9
这种人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6:49
这是要出在办案警察家中那情况就来了个大转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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