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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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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06
正当防卫,难道要等死者杀了一家三口才行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07
我觉得这个警方应该检讨,什么叫出警未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07
我觉得是正当防卫,首先私闯民宅而且还带了凶器。其次已经伤害了他人身体,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罪。如果受害人不反抗可能死的就是一家三口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08
厉害了,独苗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08
警方扯蛋的,那名男子作恶,人人得而诛之,杀的好啊,换做我,我也会要他的命。不然让坏人有机可乘,要是让坏人杀害了百姓,就不值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08
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09
杀死活该这种人渣!上门行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09
正当防卫过当,又咋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09
那就等那个男的把一家三口全部杀了再爬起来杀那个男的,我保证一家三口绝对没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10
王磊已制服,后来就不应把他砍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10
警方认为的东西检察院不取证就行了嘛,翻墙到家中带刀还有理了,死有余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11
公安机关不是到处打起打黑除霸的标语吗?!他这是耍霸王就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11
这个不是正当防卫拿什么才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11
这种人渣,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11
杀的好,这样的人杀了应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11
警察只管抓人,法院才是判决的地方,公安和检察院说了都不算,谁要是说这个是防卫过当,那我明天就带刀进他家玩,我也不伤人,就带刀到他家串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11
正当防卫!如果认故意杀人话!以后这种事件,会让百姓望而生寒!让不良坏人!杀人如草介!让无良知的官二代!富二代!权关系二代!流氓!混混!逃避法律治财,也会使相同事件多如牛毛!让无良知世人,做同样事更多!给社会给百姓带来危害毁灭事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12
这样的人死了没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12
如果一个疯子,半夜又是刀,又是棍的跑你家里来,你们觉得是不是正当防卫?我反正不是叶问,打不了10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13
这样都不属于正当防卫……那岂不是凶手可以为所欲为? 真他妈扯淡 已经持有凶器非法闯入民宅故意伤人了,这个案件和之前的昆山龙哥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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