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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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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0
警方保护百姓不力还不能自
己自保不知警方收了对方多少黑钱简直没有天理那怕就是警查半夜在不明情况要强入的话一样是该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百姓私有财产和生命在宪法里是受保护不受任何人践踏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0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1
这样应该是正当防卫,要警察家发生这事,他就理解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1
要好好调查一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1
毫无疑问,正当防卫,最多是防卫过当。死者是自己自找的,这种人太偏执了,谁遇到谁倒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1
这样的例子还不是正当防卫,那简直没有天理了。应该他把他们一家三口全杀掉!!!公安希望这样的结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2
正当防卫!期待法律公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2
死者是公安局亲戚吗?当然是自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3
如果警方维护骚扰男,社会何安定,那样又有更多家庭受伤害了,可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4
王磊很有可能与当地警方高层是亲属,(但愿不在出现我爸是李刚的事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4
王磊局里有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4
入室本来就不对,还人生伤害一家三口。这种恶魔死了不足为惜。应该算正当防卫。如果不把他杀了,结果就会是死者杀这三人了,人要活命这是本能。警察和检查院永远都是冲突的。因为一个是抓人的,一个是放人的。不能用他们的职业立长来定性。应该公平公证。再说杀了那小子又如何呢?谁叫你晚上不在自己家睡觉非要跑到別人家挑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4
我觉得该死,要不然谁有安全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5
应该说是正当防卫,怎么说是故意杀人罪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5
这个娃娃杀死他几次都不过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5
人身安全受到损害且长期骚扰的情况下这不叫正当防卫还叫什么?公道自在人心,他自己带了凶器来了,人家把他打到在地也怕呀,心里恐惧害怕他在起来危害家里人才会在砍他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5
让警察保护警察又保护不了,人家带刀都闯家里了,你说咱办。我们要保护自己,只有反抗不是他死就是我亡,毛主席说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别犯人。这内人渣杀了社会少事安宁,老百姓才有太平日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6
正当防卫无疑,恶人扰民败坏社会风气应严惩,否则百姓不得安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6
这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8:26
男子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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