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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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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39
爱上一个人,哪还有理智,这是法律不好断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1
这种坏人死有余辜!首先用流氓手段逼迫女方谈恋爱还翻墙入室携带凶器想伤害其别人全家。试问这样的凶徒被正当防卫杀死有罪吗?如若警方认其有罪道义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1
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1
警方应该得了好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3
生气,那些警察,只会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3
这种人渣带凶器私阔民宅行凶,死了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3
这不应该叫犯,死者罪有因得,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4
当然是正当防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4
那是不是他把受害者伤害了才算犯罪嘛?请根据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人道处理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4
我觉得这家人是为民除害,谁遇到这样的男人谁倒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5
打蛇不死反被咬,万一没死又来报复我咋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6
警察是保护人民的还是和坏人站在一条线上的。我们开始模糊了。不能保护受害者,事后还要逮捕受害者。该治警察失职罪,如果当把坏人抓了,好人也不会受罪。对一般平民,杀了人也会在心里留下极大阴影。不管哪方死,警察都没事。最后还乱押人,公理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6
正当防卫,在厮打过程中谁还能时刻记到不能打重了,是不能刺深了或者是不能打不能刺某些地方呢?没有谁能在那种害怕,慌乱情景下保持那种心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6
这种坏人早就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7
我号子里出来的兄弟告诉我,“法律不相信眼泪,社会不需要英雄”见义勇为被关三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8
对,就属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8
其实我觉得话应该不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8
这男子晚上,上家门吵架,打人,过程中。这是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9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20:49
肯定是正当防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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